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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试点城市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试点工作,有较强的参与DRGs付费方式改革意愿或已开展按DRGs付费工作;医保行政部门有能力承担国家试点任务,牵头制定本地配套政策,并统筹推进试点;医保经办管理机构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管理服务能力。
二是试点城市医保信息系统具有相对统一的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耗材编码;能够提供近三年的完整、规范、标准化医保结算数据;具备安装DRGs分组器的硬件网络环境和运维能力,支持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DRGs分组器互联互通,保证数据传输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试点城市至少有3家以上的医疗机构具备开展按DRGs付费试点的条件。试点医疗机构医院领导层和医护人员有较强的改革主动性,并能准确把握改革内涵;诊疗流程基本规范,具有较强的病案编码人员队伍及健全的病案管理制度;可以提供分组必须的近三年的完整、规范、标准化的医疗相关数据;具备对HIS系统接口进行改造的能力,与医保经办系统及分组器实现数据互传。
四是试点城市医保部门与本地卫生健康、财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区域内试点医院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已经建立常态化的协商沟通机制。
五是试点城市医保基金运行平稳,有一定结余。
而此次金华市成为试点城市,也正是符合了上述几项条件。
云端曾预判,在4+7带量采购打压价格之后,重头戏还在医保支付改革上。药品价格是医保支付改革路上的一个障碍而已,最终要建立完善的医保支付体系,包含药品耗材和医疗服务,按病种付费+临床路径才有可能开展,而DRGs比按病种付费还要精细化。
据了解,DRGs是一种病人分类的方案,它根据病人的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病症、手术、疾病严重程度,合并症与并发症及转归等因素把病人分入500-600个诊断相关组,医保所支付给医院的费用随即确定,再依据个人的报销比例,病患个人支付的费用也即可确定。
也就是说,DRGs是将疾病的各项花费打包,医保对此打包病种进行固定额度的支付,以此来实现医保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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