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往哪里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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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互金公司暴雷不断,投资者纷纷将矛头指向广告代言人。先是汪涵的爱钱进,后来是海涛的网利宝投资,再到现在杨迪有利网事件。他们先后做出了声明和道歉,愿意和投资者一起共同维护广大投资者权

 

事件缘由千万种,事件结果皆为利。互联网井喷式发展的时候,各行各业都加入互联网+,宣传各种信息,神话各种互联网带来的优势。互联网盯上金融这块肥肉,于是P2P公司,理财公司,银行资产托管,上市公司各种标签红遍各大平台网站,各大视频网站广告不间断播放。总会有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看到了投资的高收益,一下梭哈全部资金,而且还不够。叫上八大姑四大姨,街坊邻居投入理财队伍。当过去一段时间,赎回发现迟迟不到账,才发现自己才是那个小白菜。这类人比股市的韭菜还惨,被连根拔起。

不是想告诉你怎么怎么苦,是想告诉如何你学会分辨是非,不要贪图小便宜。

互金公司也许在早期投资收益颇高,但高收益难以持续维持,必然引发高风险。事件一旦发生,公司便会进入越亏越多的死循环。无法兑付投资者资金,推迟回款.更有部分公司转移公司资产,向虚假空壳投资,挖空互金公司,妄想合法推出。幸好发现早,保护一定资产,防止资金外套。没有投资经验建议多看看电视剧《猎狐》里面的杨建秋。假投资,假合同,假董事长,每次签字之前多看看你的合同内容,不要让别人牵着鼻子走。这是剧中哥哥对妹妹的提醒。

投资理财更需要我们耐心,理性,当你想到一天盈利一千,也要想到亏损一千的后果。想到一个月盈利五千,也要考虑亏损五千后你的生活。

暂且把上面三个人当做代言人,具体合同上的关系不再具体化,我们有理由相信他们。法律上有代言人因为产品错误,问责代言人的案例吗?估计没有吧。你脱发了会找成龙吗?不会吧。你投资理财亏钱不该找代言人,应该找公司法人,找仲裁机构,为何不去找工商局审核资格过失罪?为何不问市场监督局失职罪?法律意义上更加无法判罪,个人认为最多是道德,道义上的过失。非法集资是法人,股东的,不是代言人。谁失职罪估计更大。银行的管理更是漏洞摆出无法鉴别。金融课上讲到,人民币是法定的储备货币,本身是无罪的。罪的是人,人让人民币变成非法收入。

市场经济的时代,需要我们理性投资。资产有优劣之分,需要自己掂量把握风险,毕竟钱是自己的。最近有点出息资产荒的情况,收益率被压低。投资者可能也转到股市了。但股市风险也要提防,上周五暴跌有两个因素叠加:

1是市场该调整了,位置还是高  2 是政治因素不稳定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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