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相对去年征求意见稿九条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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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增:加强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的衔接,明确中长期分时交易曲线和交易价格。分时交易曲线和价格意味着火电定价更清晰,今年的中长期价格制度或将改变。2、删除了“加快辅助服务费用向用户侧合理疏导”,不再强调用户。3、征求意见稿中现货近期建设主要任务“各地按照国家要求,结合电力市场发展情况和实际需要,探索建立市场化容量补偿机制。”被删除。4、把中长期任务:建立“现货市场机制”变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电力市场机制,通过市场时空价格信号实现源网荷储各环节灵活互动、高效衔接,促进保障电力供应安全充裕”说明应还是要鼓励火电机组建设,其他主体也不能少,电改设备商或有机会。5、更强调执行细节和制度建设,未提期货,交易权等具体内容。6、现货市场运行报告取消“向政府部门汇报”,更显市场化。7、市场限价中删除了“应确保机组能够回收成本并获得合理利润”或代表过剩的时候可以亏损。8、“以社会福利最大而非成本最小出清”,或加大保供定价的难度,不停电要求提高。9、明确代理工商业用户购电的偏差电量应按照“现货市场价格”结算,以前是按规定结算,我们认为有利深度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