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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高科(SZ000636)$

*ST圣莱:关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的公告

2018-09-06


上述两项违法事实导致圣莱达 2015 年度年报合计虚增收入和利润 2,000 万元,虚增净利润 1,500 万元。圣莱达 2015 年度年报显示公司利润总额 367.1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31.43 万元。扣除虚增金额,圣莱达 2015 年实际利润总额为-1,632.85 万元、净利润为-1,068.57 万元。虚增行为导致圣莱达 2015 年度扭亏为盈。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我会决定:

一、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一)对胡宜东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

(二)对康璐给予警告并处以 20 万元罚款;

(三)对郝彬、胡如国、宋武华、刘锦源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 万元罚款;

(四)对王晓媛、秦博、徐虹、赵晓光、欧秋生、崔天旨、张坤泉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 万元罚款。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 115 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五条的规定,我会决定:

一、对胡宜东采取 10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二、对覃辉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三、对康璐采取 3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上述人员在禁入期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当事人如果对本市场禁入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二、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覃辉给予警告,并处以 60万元罚款。

对公司的违法行为已作出处罚。

全部讨论

2018-09-29 17:21

调查一年啊

2018-09-29 17:16

以后可不必以此当作多大的利空了。

2018-09-29 15:19

不用看了,ST圣莱证监会足足调查了一年才出结论,指望风华调查落地的利好是指望不上了。

2018-09-29 15:07

罚酒三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