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对*ST天马实控人公开谴责,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9.5亿元

发布于: 雪球转发:0回复:0喜欢:0

7月4日,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天马,股票代码:002122)对外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7月3日知悉深交所发布了《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根据规定,*ST天马将定于2019年7月9日采取网络远程方式召开公开致歉会,向投资者作出相关说明并致以诚挚的道歉。

经查明,*ST天马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以上市公司名义违规对外提供担保、2017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17年5月至2018年3月期间,*ST天马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时任董事长徐茂栋及其关联方通过商业实质存疑交易、应收款项、违规借款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ST天马资金合计29.5亿元,占*ST天马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6.54%。截至2019年3月31日,徐茂栋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余额27.5亿元,占*ST天马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5.64%。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以上市公司名义违规对外提供担保

2017年8月至2018年9月期间,未经*ST天马审议程序,徐茂栋及其关联方为自身债务以*ST天马名义违规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合计3.60亿元,占*ST天马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34%。截至2019年3月31日,上述违规担保余额3.30亿元,占*ST天马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28%。

2017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8年4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对*ST天马2017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而无法表示意见的其原因是,主要涉及预付款项的商业实质、对投资基金的合并审计工作、投资款的商业实质以及已撤销并收回的投资款的商业实质等事项,该等事项对*ST天马财务报告存在重大影响,且部分事项事后查实为徐茂栋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ST天马资金,情节严重。

综上,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ST天马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ST天马实际控制人徐茂栋,时任董事长傅淼,时任总经理陶振武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公开认定此三人五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