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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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

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

成本法:适用情况是对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现变化。权益法下,只要被投资企业年终有了利润,宣告分派股利,都按照享有的份额按比例确认投资收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当然如果和联营、合营企业有内部交易的话还要抵消。

成本法下,取得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权益法下,取得现金股利需要进行损益调整。

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没有二级科目。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有四个明细科目,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