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博弈论的视角,分析光伏产业的竞争格局(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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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股份(SH600438)$ $通威股份(SH600438)$ $隆基绿能(SH601012)$

自然垄断是由于经济原因促使应该只有一家公司的市场,两家或更多公司在相同时间运作的话,可能是无利可图的。 自然垄断中公司的行为,在对称均衡中,公司将在他的极端选择 -- 立即离开或绝不离开之间,以一定概率进行选择。

在两期模型的假设中,以概率 c/(π+c) 在日期 0 退出而以余下的概率 π/(π+c) 坚持到日期 2 是局中人的最优反应。

( π > c ,一个垄断周期补偿了一个双头卖主垄断周期所承受的损失,目前的情况从参与者视角,π >>> c ,谁都不愿意最先离开)

技术条件或者需求条件使得市场上只有一家公司才是“自然的“。 产生自然垄断的一个技术性理由是每单位产品成本随着产量的增加而下降。

持较高成本的公司将首先离开,如果一家公司”钱袋很充足“,那么他的竞争对手将早早地认输。如果产品是区别对待的,那么需求量大的公司更可能留下来。

在供过于求的市场中,每家公司都会承受价格下跌的损失,公司将只考虑立即离开和最后离开这样极端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