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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从业者说:“不再建设封闭式小区”对住宅地产有哪些深远影响?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发布后很多人都在关注“不再建设封闭小区”这一条,其实大可不必。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在召开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配套文件中,其实重点给出的是城市发展的一个路线图,发展方向是海绵城市、智慧城市和绿色城市。很多配套政策和理念都是围绕这个展开的
   文件里面有个提法叫做“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里面这几个实招的实施对象是有侧重的落地时间上也不是一蹴而就。
  首先推广街区制的背景是国家提出了新型城镇化以及城市棚改解决城中村问题,这次文件更多的是针对后期针对这两块如何优化城乡布局、完善城市功能,解决大城市拥堵定的指导方针。
  在具体实施阶段还需要各地一级一级再出具体的规划导则,具体时间上要到什么时候这个大家都说不好。举个栗子来说,2015年初北京大力试点推行集体土地入市,但是落地过程中问题重重,年终北京政府迫于压力也仅仅推出了一宗,算是取得了突破式的进展。我这里借这个栗子想说的是作为政治任务,落地势在必行,至于落地到什么程度,逐步到什么时间,不会那么快。
  那么如果落地的话会是怎么样个节奏呢?
 首先那些扩张中的新型城镇必然首当其冲,此番文件也可以理解为新型城镇化的配套政策。
 其次是城中村的棚改区域,为什么棚改要单独提出来,文件中提高棚改问题要在2020年之前完成,像在北京2016年已经落实供地的保障房一共5万套,6000套自住房和公租房,4.4万套棚改回迁,力度之大很容易感受到。所以十三五期间是重头,也是政府最容易把控的“新建住宅”,如果让去年那些地王来弄,大家情愿不开工也不愿意轻易去做这样的尝试。
  另外对于政府机构、事业单位以及高教育区等等公共单位的的开放以及道路公共化是政府会率先去做的,当然落地时也会有侧重,从部分城市、部分区域分批开始执行。不过在这里面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对于军队、事业单位、学校大院里的住宅,在规划部门的本质上都是单位大院,单位大院不属于住宅项目,所以目前不在住宅道路打开的范围内,这也是后面有争议的一点。
  最后会涉及到一些老旧小区的改造,也是问题重重,对于目前所有老小区红线内的道路在历史上都是政府征收过一级开发成本和政府收益的,在大家买房时是算作公摊面积,所有如果要打开交还给政府,就必须先业主委员会通过,政府再退钱。所以这项的落地基本是若干年之后的事情了。但可以预见的是绝大多数城市并不会受到影响。所以无需过于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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