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 雪球 | 转发:7 | 回复:6 | 喜欢:16 |
该提案被股东大会否决
8月19日,赣粤高速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再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的议案》。此次,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和江西省高速集团对承诺方案再一次进行调整。
其一,自2015年1月1日起,在昌九高速、昌樟高速现有剩余收费期内,以昌九高速、昌樟高速当年的通行费收入为基准,以上一年度全国GDP增长率加2个百分点的比例作为计算比例,计算当年的补贴金额,对赣粤股份公司当年进行补贴。其二,控股股东还提出了增持方案。其三,针对设立业绩奖励基金和建立激励机制,江西省高速集团将原承诺规范为:“在2016年12月 31 日前完成赣粤高速设立业绩奖励基金和建立激励机制。高速集团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为了保证此方案通过,赣粤高速还专门召开了投资者见面会。然而,在9月16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上述方案再次遭到中小股东的否决。
赣粤高速是不是即将迎来核电的春天
计算有误吧?大股东持有12亿股,增持3000万股,计0.3亿股,何来增持数量为原持有数的2倍?数学是体育老师教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