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企业税务负担比较
有限公司在中国和美国都是常见的经济组织,都要向国家纳税。但是,中、美两国的公司税制完全不同。美国实行的是所得税制,只有在公司有盈利的情况下,才纳税;中国实行的是流转税,只要有交易行为发生,就要纳税,属雁过拔毛式的征税方式。
也就是说,在中国,只要有营业额发生,首先就要缴纳增值税,年终核算公司是否亏损与税务局无关。在美国,当有营业额发生时,并不纳税,只有在公司年终核算有利润时,税务局才能收税。
在中国,公司不管亏盈,首先缴纳增值税,如果年终核算公司都还有盈利,再征收企业所得。,这样都还有余钱股东要分回家的话,最后还要征收一次个人所得税。在美国,以最常见的有限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简称LLC)为例,当缴纳了公司所得税后还有余钱股东要分回家的话,就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么,中美两国的公司在有利润后应缴纳的所得税是多少呢?中国统一为25%,美国所得税各州有差异,以纽约州为例,公司所得税是﹕年净收益在20万美元以下之小型企业征税8%。净收益在20万美元以上,未超过29万美元则征税16,000美元,加上20万至25万美元征税9%,超过25万美元部份之征税5%。中大型企业征税9%。
中国企业除了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外,还有教附,城建等其他税项需缴纳。美国公司没有这些税项。(译自CN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