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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光长江药业(01558)$
一个问题:如果东阳光药通过“介绍上市”实现东阳光药(张大股东占60%)与01558的合并整体上市,假设没有其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下,合并上市后股份稀释,可能会出现张英俊及家族大股东的占合并上市后公司股份低于50%的情况。
这个问题大家怎么看?大拿们分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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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光长江药业(01558)$
从公开信息 收集的广东东阳光药和东阳光药长江01558 东阳光系相关的股份情况,欢迎大家补充。
广东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东阳光系股份情况
宜昌东阳光药研发有限公司 29.1114%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1.75854%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9.91336%
宜都帅新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05823%
东阳光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3522%
宜都芳文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4688%
宜都英文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4688%
宜都俊佳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6456%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东阳光系股份情况
广东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1.14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48%

1.老板是张寓帅不是张英俊。
2.合并不是凭空创设一个新主体去上市,而是以广药作为新主体,1558被吸收合并后退市并注销。
3.合并后的新主体是在广药现有基础上扩股增发股份给1558的现有独立股东,就是目前49%的那部分股东。而51%本来就是广药的,所以这51%在合并过程中并不会稀释大股东的股份比例,换股换的只是那49%。
4.按照你的假设情况,合并把大股东持股稀释到50%,从62%稀释到50%,意味着广药需要扩股24%,1558的49%对应广药增发的24%,那就是整个1558相当于广药的48%。如果广药评估定价(含1558的51%)为240亿,那么1558的换股定价市值不能高于120亿,显然1558的独立股东很难接受这个定价。
因此,合并后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低于50%是没有悬念的。

04-15 20:57

吸收合并后大股东失去控制权他还干嘛上市,这个肯定是不存在的。目前就看按1比几的比例换股?

那个十元天花板不发话,上涨动力有点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