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征37.6%的电动汽车关税,上汽集团回应:要求欧盟举行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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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晚,欧盟委员会宣布,自7月5日起正式对进口自中国的纯电动汽车征收临时反补贴税,幅度为17.4%~37.6%。

其中,三家被抽样调查的中国汽车制造商上汽集团吉利汽车和比亚迪加征税率分别为37.6%、19.9%、17.4%。其它配合欧盟调查的车企平均加征税率为20.8%,未配合调查的车企加征税率为37.6%。该项临时关税将最长持续四个月。

在该决议发布的第二天,上汽集团发布相关声明,表示为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全球客户的利益,“上汽集团将正式要求欧盟委员会就中国电动车临时反补贴税措施举行听证会,进一步依法行使抗辩权。”

抗辩内容包括:欧委会反补贴调查涉及商业敏感信息,例如调查要求配合提供与电池相关的化学配方等,超出正常调查范围。

欧委会对于补贴的认定存在错误,例如将给予国内消费者的新能源购车补贴纳入在欧盟销售的补贴率计算。

欧委会在调查过程中忽略了上汽提交的部分信息和抗辩意见,基于《反补贴基本条例》第28条所谓的“不配合调查”,作出不利推定,虚增了多个项目的补贴率。

数据显示,上汽集团旗下上汽MG2023年在欧洲市场共销售了超过23万辆汽车,占中国品牌欧洲总销量的70%,占其总出口量(超120万辆)的两成。欧盟对上汽集团加征高达37.6%额外关税,对其影响颇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