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三个月未经审计之合并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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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长文 mp.xueqiu.com 2024年3月3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XINTE ENERGY CO., LTD.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799) 公 告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三个月未经审计之合并业绩 本公告乃由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三个月未经审计之合并业绩。 截至2024 年3月31 日止三个月,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5,601.11百万元,营业成本人民币4,290.09百万元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359.13百万元。于2024年3月31日,本集团资产总额人民币87,652.27百万元。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知悉本公告所载的资料乃未经审计。本公告内所载资料不应被视为对本集团截至2024 年 3月 31日止三个月期间财务表现的任何指示或保证。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张建新 中国,新疆 2024年4月29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张建新先生、银波先生及夏进京先生;非执行董事张新先生、黄汉杰先生及郭俊香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崔翔先生、陈维平先生及谭国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