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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科技探索(01137)$ 置地控告HKTVmall的13landmarks侵权的事,不得不说我觉得置地赢面很大。

The landmark开业30多年,商誉肯定是有,这里对置地很有利。

其中关键的地方,就是the landmark与13landmarks的业务性质。虽说一个网上一个实体,盈利模式不一样,物流模式也不一样,但其本质都是一个平台,这个我认为对HKTVmall並不乐观。

最关键的地方,就是置地能否提出有力证据,证明13landmarks曾有意或无意令消费者以为13landmarks与The landmark相关,从而导致the landmark损失。这方面我认为并不会有什么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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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4 01:00

Landmark这一词原来被不同集团旗下的广场广泛使用,所以看来置地这个开业30多年的声誉优势也站不住脚。

2021-12-24 09:22

第一,香港的法律体系,属于英美法系(Common Law)又称普通法系,海洋法系,同大陆法系偏重于法典相比,英美法系在司法审判原则上更「遵循先例」,即作为判例的先例对其后的案件具有法律约束力(case law),成为日后法官审判的基本原则。因此,不知道HK之前有没有类似的案例,类似“landmark”这样英文单词是否构成商标权的侵权?第二,即便HKTVmall败诉,也不会对公司业务造成实质影响,对盈利基础没有破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