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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有许多可转债快到期了,假设这个可转债的最后一期利息是3块钱,到期时按112元赎回(含3元的利息),那么,到期兑付时收的利息税是3*20%=0.6元、还是12*20%=2.4元?有谁参与过可转债到期兑付的,可否讲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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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15:12

过往的上海可转债大多按12*20%,深圳的两种做法都有。这是可转债利息税的乱象,由来已久,一直没有权威部门出面统一规则。

04-22 15:15

两种方式都有,法律不清晰,按理说一部分是利息一部分是补偿金,很多转债大v跟公司沟通过,有的公司好沟通就按利息交税,有的公司胆小嫌麻烦把补偿金加利息一起上税。

两种方法都有,看公司处理。有些公司证券部愿意帮忙处理,好像和监管部门申请啥的就是以低的收,有些公司懒得处理,就按多的收。

04-22 15:08

3块的20% 个人收这个税,鸡狗不收

04-22 15:20

这个可以问饕餮海,他肯定知道

上海的按照全部的多,深圳按照最后一期利息的多

04-22 15:18

当然按利息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申报就按最有利于纳税人的来。

04-22 20:35

散户取得收益12元,不是买卖差价,按投资收益交税,税率20%

04-22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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