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平台破产倒闭,法院仍判定《借款协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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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贷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之际,反催收联盟和黑产中介猖獗,带动大量逾期借款人逃废债,这使得平台催收回款变得异常艰难!

在此背景下,出借人绞尽脑汁谋求回款的新思路。近期,不少出借人开始重点关注网贷出借人直接起诉逾期借款人的法院已判决案件,希望从中能够寻找到值得借鉴的回款思路。

笔者也开始关注这块领域,由于对法律不专业,笔者近期和几个律师朋友沟通比较多,也是为了梳理出几个具有代表性的网贷法诉案例,以供大家借鉴和参考。

为了遵守保密制度以及保护相关当事人信息,笔者对案件中的原告和被告均进行化名处理。今天,咱们就分享这样一个网贷案例:

2018年8月,借款人郑某某与出借人王某某通过某网贷平台签署了《借款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郑某某向王某某借款总金额15500元,还款期数36期,还款方式等额本息。双方签署协议后,平台向借款人郑某某收取一定的中介费,并将出借人王某某账户内的15500元资金划款至借款人郑某某指定账户内。

截至2019年6月,借款人郑某某共计还款9008.94元。后来,作为信息中介的网贷平台因经营问题进入破产清算阶段,郑某某自2019年7月起未再履行还款义务。

出借人张某某只好联系平台并索取到当年借他这笔款的借款人信息,在电话协商还款未果后,果断对逾期借款人郑某某进行了法诉,要求其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利息,并承担律师费、诉讼等费用。法院受理了这个案件。

庭审阶段,原告张某某围绕上述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而被告郑某某也来到法庭为自己辩护。郑某某表示,自己是从某网贷平台借的款,并不是直接从原告那里借的钱,期间也按时进行了还款,但后来网贷平台破产了,自己才没有继续还款。最后,法院通过对一系列证据的梳理,认定事实如下:

原告与被告双方依据平等、自愿原则,在某网贷平台签署了《借款协议》,并明确约定了借贷本金、利息以及还款期数和时间等等,该《借款协议》合法有效,且不因网贷平台经营情况出现变化而改变,双方有义务继续履行协议约定。

最后,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了这样的判决:

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被告郑某某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7753.38元,并给付一定的逾期借款利息。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还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纵观这个网贷案件,笔者认为以下2个关键点很重要。

一是,法院最终认定:双方依据平等、自愿原则,在网贷平台签署的《借款协议》合法有效,且不因网贷平台经营情况出现变化而改变,双方有义务继续履行协议约定。

二是,根据原告出借人的诉求和《借款协议》明确约定的借贷本金、利息,法院判决被告借款人在规定期间内返还原告欠款!

对于出借人来说,上述网贷案例具有很强参考价值和示范效应,它说明网贷平台即使未来不存在了,出借人和借款人签署的合同仍有具有法律效应,出借人仍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这无疑让渐渐陷入悲观局势的出借人看到了一丝希望!

综上,笔者认为,在目前网贷局势下,出借人想要拿到更多回款的一个新思路就是参与到打击逃废债上面来,直接向老赖催收要钱!可以预见,有了出借人的主动参与,法诉流程将更加顺畅,整体回款效果也将出现一定程度的改善,而这也很有可能成为网贷清退过程中的又一明显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