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族网络董事长身亡系列公告的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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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一路行

从“杀妻门”被判入狱11年,再到“投毒门”医治无效身亡,A股公司的董事长们已经主动或者被动地走入了刑事犯罪的中心。事情的真相和真理一样,往往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真相也都是经历过被刻意隐瞒和不断被曝光的过程,中间夹杂着各种猜测和传言,伴随而来的股价的大幅起起落落。80后的公司创始人和实控人的早逝是让人惋惜的,也是让人震惊的,目前的消息也仅仅是嫌疑人已经被警方控制。死者已逝,如何搞好公司的后续经营是公司新的管理层和核心们所需要面对的事情。

游族网络董事会和微博等官方渠道发布的一系列公告中,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或者说不够严谨之处,比如在2020年12月23日最早的公司董事会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中使用的词语是:林奇先生日前因身体不适入院,经治疗目前身体状况稳定并在持续好转。并未提及中毒及警方介入字样,而在入院时间的问题上也仅仅是含糊的日前。可以说,从安抚投资者的角度而言,回避了许多关键性的要素,是达到了目的。如果没有后续的事件发生,似乎也是中规中矩的。但此时的真实情况,绝对不是此公告所披露的如此轻描淡写,至少是和事实出入很大。

在第二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则透露出了更多的信息:1.林奇先生的入院时间是12月16日。2.返家途中的急性不适症状3.与警方取得联系。诸多的信息也是综合了公司的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但此时信息披露已经和事实有着诸多吻合的,也从一个侧面证实了一些传言和猜测。上市公司的重要信息披露不是要隐瞒和遮掩什么,而是要最大程度的接近事实真相,让更多的公众和投资者知晓事实真相,并自行判断此信息对公司股价走势的影响。从这一角度而言,此信用评级公司的职业操守最起码要比前一天公司董事会的自愿性信息披露诸多语焉不详要强了许多。因为入院治疗时间已经达到了7天,因为警方已经介入,这都是重大的关键性信息。更为重要的是,如果按照公司董事会披露的信息,无论如何也不会发生林奇先生在2日后不治身亡的消息。因为已经入院治疗达到了7天的时间,很多的症状必将得到很大的缓解,至少不会有生命危险,是很多人的判断,也应该是董事会的判断,但事实证明董事会的判断是重大的判断失误。

在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董事长暨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逝世的公告”一文中,也有几处有待商榷:

该公告未提及死者逝世地点,也未提及享年,不符合一般的讣告写法。公告第二段直接行文“林奇先生持有股份多少”,让人感觉很是突兀,此段文字属于后事处理部分,要放到后面。正常顺序是先公布逝世消息,然后是哀悼和慰问,再接后事处理,比较自然。个人感觉把“林奇先生持股”一段文字放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向其家人表示深切慰问”一段文字之后,比较稳妥。至于“林奇先生因病救治无效于2020年12月25日逝世”是否有语病,则属于语文老师探讨的范畴,可以参看如下标准写法:

另外,此公告通篇未有英年早逝及甚是惋惜字样,是否是故意回避逝者林奇的80后标签问题,就不得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