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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SH601318)$
中国平安初探之四,主要历史数据
在这个系列的之二、之三中,我试图看一下平安的历年净利润是否真实,有没有我司空见惯的股东权益不翼而飞现象,很遗憾,平安也有,占比还不少。当然,我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我无意去质疑平安是否造假的问题,上市公司造假问题对于我...
国内还是四分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投资;(3)贷款和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我还是觉得平安的股东权益消失跟长期股权投资关系最大
而且你理解的持有至到期也是有问题的,持有至到期也是计入利润表的,按摊余成本计,抄送一个关于摊余成本的例子吧。摊余成本主要是一个复利的概念。
下面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例进行说明。甲公司属于工业企业,20×0年1月1日,支付价款1 000万元购入某公司5年期债券,面值1 250万元,票面年利率4.72%,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且利息不是以复利计算。甲公司将购入的债券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首先计算实际利率,(59×5+1 250)×(1+R)-5=1 000,得出R=9.05%,此时不编制“实际利率法摊销表”。
1. 20×0年1月1日,购入债券,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 250
贷:银行存款 1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250
2. 20×0年12月31日,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时,“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1 250-250=1 000,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1 250×4.72%)59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借贷差额 31.5
贷:投资收益 (1 000×9.05%)90.5
3. 20×1年12月31日,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时,“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借方余额=1 250,“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借方余额=59,“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贷方余额=250-31.5=218.5,因此,其账面价值=1 250+59-218.5=1 090.5,实际上账面价值可以根据“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总账余额得到,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1 250×4.72%)59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借贷差额 39.69
贷:投资收益 (1 090.5×9.05%)98.69
以后各期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