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点离场 四千点进场?
第二,网下报价申购者从三个月限售改为六个月限售。且公开每次的网下报价明细。
第三,新股上市前六个月实行T+2交易。
第四,证券公司不得从超募的资金里收取发行费。
举例,一公司想募十个亿,证券公司可收一亿元,结果最后募到三十亿,证券公司收到三亿元。为了这多出的二亿元,证券公司命令手下公募基金高价接盘。这样的结果,证券公司赚了钱,大股东多募了钱,而最终基民巨亏了十几亿。这是慷基民之慨,发自己的财!里面必有巨大的腐败。
第五,企业超募资金的使用审批权收归证监会,或由除大股东以外的投票股东三分之二以上投票通过。或者干脆降低发行股数,减少超募。
第六,设立上市企业造假举报奖励制度,类似税务举报奖励制度,给予重奖。
第七、增加待上市公司媒体接待日环节,交易所、保荐人、拟上市公司及中介应集体出席,回答投资者关注的问题,问答环节发现问题线索的,问题不消除,IPo应暂停。
第八,证监会督导组去下面检查,现场抽查率不低于百分之五十。
三千点离场 四千点进场?
利好累积,预期会改变的!
第一,坚决贯彻证券法,取消限售股转融通给机构借券,并在系统中锁定。(部分有了,还不够。)
第二,网下报价申购者从三个月限售改为六个月限售。且公开每次的网下报价明细。
第三,新股上市前六个月实行T+2交易。
第四,证券公司不得从超募的资金里收取发行费。
举例,一公司想募十个亿,证券公司可收一亿元,结果最后募到三十亿,证券公司收到三亿元。为了这多出的二亿元,证券公司命令手下公募基金高价接盘。这样的结果,证券公司赚了钱,大股东多募了钱,而最终基民巨亏了十几亿。这是慷基民之慨,发自己的财!里面必有巨大的腐败。
第五,企业超募资金的使用审批权收归证监会,或由除大股东以外的投票股东三分之二以上投票通过。或者干脆降低发行股数,减少超募。
第六,设立上市企业造假举报奖励制度,类似税务举报奖励制度,给予重奖。
第七、增加待上市公司媒体接待日环节,交易所、保荐人、拟上市公司及中介应集体出席,回答投资者关注的问题,问答环节发现问题线索的,问题不消除,IPo应暂停。
第八,证监会督导组去下面检查,现场抽查率不低于百分之五十。
15年我相信过,当天涨停进,跌停都出不了
破位,反抽,走平,再破位。一轮一轮的循环,果然,这次的监管者是懂的,只要缓跌就没问题,大家都损失一点。只是这一轮的下跌估计会非常的长,时间换空间吧
中免还在吗
骨大啥时候反转才能来啊?
相信国运吧,水牛不也是牛么
之前抄的底,今天跑了,见好就收,没有那么容易反转的,明年估计都不行
市场走成这样,指望直接逆转有点难度呀哈哈何况交割魔咒还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