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rowind1223 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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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泰利森对于锂精矿签署了两份协议,分别是针对对外销售的《分销协议》以及自用的《采购协议》,根据18年的年报显示,天齐18年总共向泰利森采购及分销锂精矿有72.4万吨,其中约28.95万吨是自用,按约8比1的比例生产了3.9万吨左右的锂化物,另外43.45万吨对外销售,主要是销售给玻璃陶瓷企业。公司年报第16部分,其他重要事项中,分部信息统计的锂精矿的销售收入是33亿元,其中对外交易收入19亿元,分部间交易收益14亿元。公司年报披露的锂精矿销售收入是22亿元。可以看出分部报表对外销售的销售收入与合并报表披露的有3亿元的差额。这个3亿元的销售收入,应该是对应的自用部分28.95万吨的按照成本计算的销售收入,这部分销售收入=这部分的销售成本。按照年报披露的泰利森锂精矿的245澳元的现金成本估算,28.95万吨差不多就是3亿人民币(0.1192万元*28.95万吨=3.45亿元)。  为什么是这样的情况呢?可能在于,天齐跟泰利森签署的分销协议中约定的销售价格是市场价,也就是差不多元4372元一吨的样子,由于这部分是对外销售所以,销售价格是4372成本按照1192元。而采购协议都是自用的,所以,销售价格是1192,现金成本是1192,利润为0,这样总体的销售收入是0.4372*43.45+0.1192*28.95=22.34亿元,生产成本是0.1192*72,4=8.62,这个与年报披露的锂化物6.19亿的营业成本有一些差额,差额部分主要1192是现金成本,营业成本是不含什么财务费用、管理费用这些的,所以会稍微低一些。  然后你说的泰利森的14.7亿的锂矿收入,我好像没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