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国家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申报示范的城市群应于2020年11月15日前提交实施方案。文章来源:财联社(财联社记者 徐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