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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ielshic: 标题害死人…..在注册资本界定的责任范围内,法院本来就可以追偿股东责任…..一个公司如果注册资本10亿,已经实缴资本的,在实缴资本内追偿,未足额实缴资本的,法院可以追偿在10亿范围内的股东未实缴部分责任……公司上市的条件之一就是足额实缴注册资本,所以上市公司未足额实缴资本金的情况为零,不存在找上市公司股东追偿的问题
引用:
2024-07-06 15:15
原文最高院:7月1日起,执行公司没财产,可直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不知被追加为执行人的股东是指持股比例大于5%的大股东还是全体股东。如果是持股比例大于5%的股东,那么有些公司股权极度分散,没有持股5%以上的股东,那么,追求股东为执行人应该是全体股东。
我靠,买个股票,亏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