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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加拿大的官僚机构怎么想的,RBI也是被TSX掐死的。不知道嘉汉林业的case怎么了结了的?不过债权人绝对优先这是板上定钉,这在加拿大好不容易才让业界接受,远远晚于美国。搞不明白好像债权人怎么和股东有仇?本来整个事情下来好像没有赢家。嘉汉林业是VIE结构不知道中国的VIE资产怎么判,清算时会不会划进来。法律本身就很模糊,打起官司来不确定太大,遇到OSC混的官员,事情走向就变了。
重组也应该有一个价值评估吧,来确定债权人和股东怎么分享。 嘉汉林业是有一个三个月的邀售,OSC非常配合的及时发布了正式的诈骗指控,然后就没有人出高价收购公司,这样就成了他们说嘉汉林业资不抵债的合法理由。
这个和GAAP或IFRS的财务报表提供的资债不一样,如果进入清算阶段就不是全靠资产处置的操盘公司按程序处理,很多资产都是大甩卖,评估出来的买家不一定认,管理层代表的卖家在资产处置的操盘公司压力下需要快速处理,就会贱卖也不是每项资产都到法院都拍卖,我有朋友就是专门收这些便宜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