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安区:在区内收购一批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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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近发布了一项重要公告,该公告称,经临安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在临安区范围内收购一批商品住房,用于作为公共租赁住房。这是为了满足城市租赁住房的需求,进一步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权益。

公告中明确了房源的基本条件:首先,房源的收购以整幢作为基本单位,这样可以更好地进行统一管理和运营。同时,每套房屋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70㎡,这是为了确保公共租赁住房的适用性和经济性。

其次,收购的房源需要搭配一定比例的车位。具体来说,60㎡(含)以下的房源每套将按0.6个车位比例配置,而60㎡以上的房源每套将按1.0个车位比例配置。这一规定旨在确保租户在享受住房的同时,也能满足基本的停车需求。

在价格方面,公告明确指出,本次收购的最高限价将不超过周边房源、车位的评估价。这样的定价原则既体现了市场的公平性,又保障了政府资金的合理使用。

最后,公告强调,具体的收购方案将按照经区政府审议通过的《关于收购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的具体实施方案》执行。这意味着,在收购过程中,将遵循严格的程序和标准,确保公共租赁住房的质量和数量都能满足社会的需求。

总的来说,杭州市临安区此次收购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的举措,是城市住房保障政策的重要一环。通过这一举措,可以有效地增加城市租赁住房的供应量,进一步改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