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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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消息,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方式的通知》(长住金字〔2024〕16号)。新措施包括开展偿还个人住房贷款的约定提取服务,简化提取业务证明材料,并自5月6日起实施。根据通知,符合条件的职工在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期间,可授权中心通过联网合作机构查询贷款数据,并开通每月自动提取服务。联网合作机构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吉林银行及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此外,对于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等提取业务,将减免部分证明材料,如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还款证明,以减少职工提取公积金时的繁琐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