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重点支持基础设施更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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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的通知》,支持部分城市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重点支持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在支持范围和申报条件方面,《通知》显示,城市更新示范工作支持对象是地级及以上城市。2024年,每省(区、市)可推荐1个城市参评,首批评选15个示范城市,重点向超大特大城市和长江经济带沿线大城市倾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和污水管网“厂网一体”建设改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