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芬河:提高三孩家庭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每户每年可提取1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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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绥芬河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惠民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其中提到,在本行政区域内租房提取每户、每年最高可提取15500元;二孩家庭租房提取额度每户、每年提高至16500元;三孩家庭租房提取额度可再行提高1000元,即每户、每年可提取17500元。取消租赁自住住房一年提取公积金一次的限制。

《政策》提到,将放宽全款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限,在全国范围内全款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时限由不动产权证书发证之日1年内办理放宽至2年;全款购买绥芬河本地自住住房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时限由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买卖合同发放之日1年内办理放宽至2年。交易同一套自住住房进行提取后1年内,不得办理该套自住住房再交易的提取业务。而新市民、青年人在公积金缴存地无住房即为符合租房提取条件。

另外,新增退休职工一次性冲还本地公积金贷款业务。

退休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本地公积金贷款余额,则可以一次性冲还贷款余额,并进行贷款及个人公积金账户销户。退休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本地公积金贷款余额,可先进行提前部分还款,确保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剩余公积金贷款余额后,再进行一次性冲还贷款余额,并进行贷款及个人公积金账户销户。

此外,取消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提取的地域范围限制。

《政策》提到,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办理提取的,取消地域范围限制,即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均可按规定提取年度还款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