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不公告的,董事会有责任通知或者公告
必须严查。还股民一个公道。
陕煤当初的减持也是不明不白。
最近想了很久,感觉隆基这几年的骚操作确实很多,可能哪怕最优秀的基金经理也有一定的管理规模上限一样,上市公司创始人也有可以驾驭的公司市值上限的。隆基的几位领导是很善良,但是商业上仅仅这样是不够的,俗话说有锋芒的善良才是真的善良。还有李总竟然这几年最满意他们的组织架构管理,但是看看他们董办业绩说明会的公告一周以后才能发出,投资者沟通的各种操作,股票简称改变,十送四的各种,只能说一言难尽,他竟然还满意的不行。。。
只能说高瓴的时机不好,也没有陕煤厉害。。上次陕西煤业干这个减持,十送四,就不了了之了
还一个公道哪行,大A已经欠股民无数个公道了,还也还不起了,也没谁真的想还
请问为何连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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