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向证监会网站实名网络举报!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希望每一名*ST绿庭的中小投资者都行动起来!合理合法,切实维护自身利益,向证监会打电话、网络举报反映:*ST绿庭处理不良资产属于主营业务,2021年净利润扣非为正,营业收入超出1个亿,不符合退市条件!2022年4月26日,上市公司*ST绿庭发布2021年度审计报告,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774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利润2100万元,却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一纸退市预先告知书,本年度A股市场最具争议一幕发生,究其原因,原来是审计报告中将绿庭公司2021年度9774万元营业收入几乎全部扣除,列入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因此导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为亏损3100万元,由于营收不到一亿且扣非净利润亏损,公司面临退市。公司股价也由半年前的最高点8.72元一路下滑至1.7元,6万名股民血本无归,损失惨重。而更为蹊跷的是这一切似乎是绿庭公司有意为之。绿庭公司原来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方面的投资和管理,后于2019年底开始转型为基于不动产为底层资产的不良资产处置领域,这2年多来绿庭公司的不良资产处置业务发展迅速,在主营业务占比也逐渐达到了99%,发展势头一片良好,这一点也从公司2020年审计报告中得以确认。然而自2021年11月,上交所发布了《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明确了财务类退市指标细则后,绿庭公司便开始了一系列谜之操作,公司先于2022年1月份更换了服务了4年的原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改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而公司在2021年4月刚刚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审计单位,而后绿庭公司在2022年1月28日发布的2021年度预报中称,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过,由于公司不良资产业务不符合退市新规的要求,必须从主营业务中扣除,导致公司面临退市危机,而当时新聘任的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尚未进场审计,怎么就断定公司不符合新规呢?广大投资者对此感到十分不解,纷纷咨询公司,得到的解释是公司认为不良资产业务才开始2年,符合新规中连续两年新增的类金融业务须从主营业务中扣除的规定。那么公司的不良资产处置业务真的才开始2年吗?其实不然,公司2019年10月份便公开竞标了一个1.167亿元的不良资产包,并于2019年12月底中标并签署正式合同,这说明公司的不良资产处置业务2019年便已开始,并不在新规的扣除范围,且中央多次强调过,执行法规应从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出发,切忌一刀切,2020年以来,众多地产企业因金融去杠杆政策而出现流动性危机,这时候就更需要绿庭公司这种不良资产处置公司来帮助解决危机,为此将公司的不良资产处置业务从主营中扣除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目前绿庭公司股票已经停牌,正等待上交所最后决定是否终止上市,6万损失惨重的投资者正焦急等待最后的判决。 希望中国证监会及相关监管部门为民办实事,让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政策得以落到实处;审慎决策退市决定,裁定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退市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