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05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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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 司 法 部 控 張 五 常 逃 稅 遭 美 國 司 法 部 起 訴 十 三 項 罪 名 , 若 全 部 罪 成 , 可 判 入 獄 合 共 八 十 三 年 , 兼 付 罰 款 四 百 七 十 五 萬 美 元 ( 三 千 七 百 多 萬 港 元 )美 國 聯 邦 司 法 部 經 三 年 調 查 , 昨 日 落 案 起 訴 張 五 常 十 三 項 涉 嫌 逃 稅 控 罪 , 張 氏 須 在 2003年下 月 二 十 日 返 美 接 受 初 次 聆 訊 。
2月20日 美國法庭如期開庭,聆訊後司法部指法庭決定發通緝令拘捕兩人。
2月25日美國司法部發聲明,正式向張氏夫婦發出拘捕令。
8月初《西雅圖時報》報道指張五常正身處中國內地。
至於美國物業,雖然當年美國曾發出或會凍結資產的消息,但最終沒有採取行動,估計張在美國資產接近 四千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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