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两分来看,您指的大部分费用及用药都发生在老年甚至临终前阶段,仅仅为了延缓死亡进程或者些微提高生活质量,确实赞同可以由私人承担。而大部分的预防及简单而必须的治疗,公共品属性就很明显了。另外还想说老年人的价值并不一定仅体现在体力劳动产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