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係咁,唔係点有存在感。通常顧問公司高層係前任官員就会好些。
5. 后面仍然由委员继续问这个高度的问题,但换了各种花式,如:在绿化带旁建造这么高的住宅楼,有什么规划意图?(建住宅卖呀=。=,还有啥意图)这个住宅项目单位平均大小达到107平方米,是不是计划建成卖给非中下阶层的楼盘,如果是的话,有啥社会价值?(中产不是人了嘛,不配去买新楼?总有各式各样的住宅供应,丰富产品类型嘛)
6. 新旧居民如何融合在一起?(这是什么傻问题,你是期望住在新住宅的人和原来的村民有啥冲突 = =)
二、交通问题
1. 新的物业发展有没有对周边的交通造成堵塞?
2. 这个区域的道路是拜山时会用到的,每年有3-5天需要封路。为保证清明节的交通,此物业发展的居民不允许申请车辆出入执照。委员狂问将来如何执行这个政策,地契对居民是否有效。是否会浪费交通局和警察局的资源。 (此处问了半个小时)
其实大部分问题的思路还是清晰的,都是规划署的报告文件中有提及的关注点,不能怪委员问的刁钻。要怪规划署自己挖的坑没填好。。。综上所有的问题,交通层面的改动其实已经足够了,估计委员会执着于建筑高度的问题,要求做一个新的设计方案,更加贴近山脊的轮廓线。
一个470伙的住宅项目,土地规划申请要2年半的时间。改地区规划大纲要2年,然后2年和政府谈补地价事宜,重新签订租约;最后到项目建设期,大概4年。 总计划需要至少10年。 香港的土地供应增加遥遥无期。一个城市的发展,就被束缚在所谓的程序正义上了。
也许这是一个相对科学的辩证过程,但从发展速度上,输在起跑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