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官山城市公益性骨灰堂项目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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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各方主体责任,提升管理水平,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滁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巡查工作的通知》(滁建质安〔2020〕37 号)、《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与停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24)25 号)等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一季度滁州市质量安全监督巡查工作,现将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季度巡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覆盖滁州市市直、琅琊区以及中新苏滁高新区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共检查项目34 个,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27 份,通报处理1个项目,对1家施工企业、2名关键岗位人员记不良行为记录。巡查主要通过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检查、工程管理资料核查、监督抽测等方式开展,重点检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情况;巡查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检测机构抽测混凝土构件强度8个、梁板钢筋保护层厚度3个、现浇楼板厚度3个,钢筋原材8组,防水卷材1组。

二、总体评价

多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质量管理意识有所提高,见证取样检测执行基本到位,抽测的材料、构件全数合格,工程质量状况总体处于受控状态。

多数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能够积极落实安全生产、扬尘治理等责任,严格执行节后复工程序,开展复工复产前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生产生活井然有序。施工现场实体安全防护、危大工程管控、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措施等总体符合要求。

巡查中发现部分项目参建责任主体质量安全意识薄弱、现场质量安全管控不严格、质量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三、存在问题

(一)管理行为方面

个别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长期脱岗,建设单位未切实履行工程质量首要责任,未按要求督促施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如滁州市官山城市公益性骨灰堂。

(二)工程质量方面

1.个别项目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地下室后浇带处模板独立支撑,地下室少数后浇带附近存在裂缝与渗迹。

2.部分项目局部砌体马牙槎设置不规范,个别墙体拉接筋未按规范设置。

3.个别项目部分梁板混凝土存在胀模、错台等缺陷。

(三)施工安全方面

1.部分项目安全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三级安全教育流于形式,教育登记表信息填写及签字不齐全,受教育人员台账不清。

2.少数项目防高坠措施不落实。脚手架上未铺设脚手板或脚手板未固定,起重吊装作业未按要求设置警戒区域及警示标志,局部地下室顶板临边及楼层临边等部位缺少防护措施,吊篮作业人员上下时吊篮平台未落地。

3.少数项目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电动车违规充电,食堂未与住宿区分隔。

(四)扬尘防治方面

部分项目未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和“八有”标准。施工现场存在道路积尘、易扬尘物料覆盖不到位、建筑垃圾清运不及时、降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等现象。

四、处理意见

对存在较多质量安全问题的滁州市官山城市公益性骨灰堂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予以通报,并将该项目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建设单位:滁州市公墓管理处

项目负责人:王*龙

施工单位:安徽璞石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徐*珊

监理单位: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胡*生

根据《滁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建管函[2020]42号)、《关于修改<滁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建管函〔2023〕323号)对施工单位安徽璞石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徐*珊、监理单位项目总监胡*生分别扣除信用分。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严格落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各参建主体单位要加强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严格履行质量责任。建设单位要履行工程质量的首要责任,严格按相关合同约定,督促监理、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各类标准、规范。监理、施工单位要加强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依法履行各自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二)稳步推进治本攻坚专项行动。根据《滁州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组织部署开展专项治理,对建筑施工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加强重点时段及重点工序的安全监管。各项目应加强重点时段及重点工序的管理,围绕特殊时段,重点抓好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关键工序管理,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方案,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及时督促落实隐患整改,做到“不留后患”,严防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文明创建、创卫、扬尘治理统筹兼顾)。

围绕施工围挡、建筑垃圾、扬尘治理、文明施工、病媒防治等方面的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施工现场场容场貌和生产生活环境,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和“八有”标准,加强土方开挖、装饰装修及附属工程等重点施工阶段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强化运输车辆管理,严防车辆“抛、洒、滴、漏”、带泥污染路面现象,强化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安装并使用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