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002370)股民一审胜诉,仍可加入索赔挽损

发布于: 雪球转发:1回复:1喜欢:0

“公义之星”消息亚太药业(002370)于2021年4月22日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4号)。海市东方剑桥所梁律师索赔提示:亚太药业已有股民一审胜诉,凡自2017年4月22日(含)至2020年1月1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并于2020年1月1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在【公义之星】输入姓名、股数申请赔偿损失。小义索赔特别提示: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任何关系。

爆雷时间:亚太药业于2019年12月25日公告,已在事实上对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失去控制。2020年1月2日,亚太药业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2019427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亚太药业进行立案调查。

违规事实:2015年底,亚太药业收购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新高峰成为亚太药业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6年至2018年期间,上海新高峰在未开展真实业务的情况下,确认来自安徽贤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客户的销售收入,并通过武汉光谷临床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第三方主体实现资金流转。

2016年,上海新高峰合计虚增营业收入10,053.27万元,虚增营业成本6,470.9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351.73万元,分别占亚太药业同期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的11.65%、12.37%和23.29%。2017年,上海新高峰合计虚增营业收入17,608.24万元,虚增营业成本10,186.0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370.78万元,分别占亚太药业同期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的16.26%、16.96%和31.08%。2018年,上海新高峰合计虚增营业收入17,731.65万元,虚增营业成本10,817.3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6,687.03万元,分别占亚太药业同期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的13.54%、14.73%和27.70%。上述财务数据纳入亚太药业合并报表后,导致亚太药业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行政处罚:亚太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附:投资人索赔步骤

第一步:首先评估是否符合索赔条件;

第二步:到证券公司营业部准备如下资料:

1、亚太药业(002370)历史成交记录清单或股票对账单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交易清单表头务必显示对账区间(或查询区间),从首次买入之日开始查询打印至2020年6月30日。对账单必须包括的信息有:对账区间、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成交时间、成交股票代码或股票名称、成交股数及余股数、成交价格、印花税、佣金等。证券公司营业部需在每页都盖章或加盖骑缝章。 PS:若交易清单中每笔交易均提供余股数, 则不需要准备第3个文件。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或证券开户信息确认单,包含沪深股票账户号码,资金账号及账户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PS:如果没有现成格式,请在A4纸上打印上股东名字、身份证号码、股东账号,加盖证券营业部章。

     3、亚太药业(002370)股票索赔区间第一天和最后一天的交割单:2017年4月22日和2020年1月1日两天的交割单(若该日无交易,则打印该日后最近一天的交割单)。   

   

注:(1)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主要参考东方财富网上公布的相关公告。(3)本平台及本文观点均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4)本文由公义之星整理。

全部讨论

2022-09-30 18:17

亚太药业投资人可挽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