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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高笛(SH603908)$ $青海华鼎(SH600243)$ $绿康生化(SZ002868)$
证监会日前更新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对陈霄操纵“牧高笛”等13只股票价格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30835992.35元,并处以30835992.35元的罚款。

证监会网站 2023年1月7日

在听证会上,陈霄提出申辩意见,请求减轻处罚。其中,陈霄认为自己实际盈利不足事先告知书认定3000余万元,资金成本、团队人员支出和红包打赏等应在计算盈利时予以扣除。证监会对此不予采纳。
操纵13只股票细节曝光
经查明,2019年3月15日至2020年4月20日期间,陈霄实际控制“孙某”等142个证券账户交易“牧高笛”等13只股票。资金来源于账户配资资金及自有资金,交易由陈霄本人决策、由其负责的团队具体负责操作下单。
“牧高笛”交易情况方面,2019年4月15日至4月25日,陈霄控制“顾某琴”等54个证券账户交易“牧高笛”。陈霄通过连续交易等方式操纵“牧高笛”,分为“建仓、拉抬、出货”三个阶段,最终获利6172768.69元。
圣龙股份”交易情况方面,2019年4月29日至5月13日,陈霄控制“顾某琴”等57个账户交易“圣龙股份”。陈霄通过连续交易等方式操纵“圣龙股份”,分为“建仓拉抬、出货”两个阶段,最终获利6896938.93元。
浙江仙通”交易情况方面,2019年6月10日至6月13日,陈霄控制“王某”等28个账户交易“浙江仙通”。陈霄通过连续交易等方式操纵“浙江仙通”,分为“建仓、拉抬、出货”三个阶段,最终获利949675.42元。
奇精机械”交易情况方面,2019年7月22日至7月31日,陈霄控制“顾某琴”等44个账户交易“奇精机械”。陈霄通过连续交易等方式操纵“奇精机械”,分为“建仓、拉抬、减仓、二次拉抬、出货”五个阶段,最终盈利1771996.41元。
宏盛股份”交易情况方面,2019年7月31日至8月9日,陈霄控制“顾某琴”等38个账户交易“宏盛股份”。陈霄通过连续交易等方式操纵“宏盛股份”,分为“建仓、拉抬、减仓、二次拉抬、出货”五个阶段,最终盈利2445446.29元。
天目湖”交易情况方面,2019年8月2日至8月19日,陈霄控制“顾某琴”等39个账户交易“天目湖”。陈霄通过连续交易等方式操纵“天目湖”,分为“建仓、拉抬、震荡、二次拉抬、出货”五个阶段,最终盈利1505104.18元。
如通股份”交易情况方面,2019年8月23日至9月5日,陈霄控制“顾某琴”等42个账户交易“如通股份”。陈霄通过连续交易等方式操纵“如通股份”,分为“建仓拉抬、减仓、二次拉抬、出货”四个阶段,最终盈利2374661.12元。
豪能股份”交易情况方面,2019年9月12日至9月19日,陈霄控制“顾某琴”等44个账户交易“豪能股份”。陈霄通过连续交易等方式操纵“豪能股份”,分为“建仓拉抬、出货”两个阶段,最终盈利4426877.55元。
台华新材”交易情况方面,2019年9月20日至10月14日,陈霄控制“顾某琴”等47个账户交易“台华新材”。陈霄通过连续交易等方式操纵“台华新材”,分为“建仓、拉抬、出货”三个阶段,最终盈利1302541.59元。
青海华鼎”交易情况方面,2019年3月15日至3月21日,陈霄控制“顾某琴”等12个账户交易“青海华鼎”。陈霄通过连续交易等方式操纵“青海华鼎”,分为“建仓、拉抬、出货”三个阶段,最终盈利18866.9元。
江西长运”交易情况方面,2019年11月25日至12月5日,陈霄控制“顾某琴”等31个账户交易“江西长运”。陈霄通过连续交易等方式操纵“江西长运”,分为“建仓拉抬、出货”两个阶段,最终盈利109555.84元。
商业城”交易情况方面,2020年3月5日至3月12日,陈霄控制“顾某琴”等24个账户交易“商业城”。陈霄通过连续交易等方式操纵“商业城”,分为“建仓、拉抬、出货”三个阶段,最终盈利1757406.26元。
永吉股份”交易情况方面,在2020年4月14日至4月20日,陈霄控制“顾某琴”等24个账户交易“永吉股份”。陈霄通过连续交易等方式操纵“永吉股份”,分为“建仓、拉抬、出货”三个阶段,最终盈利1104153.17元。
经测算,陈霄操纵上述13只股票期间共计获利30835992.35元。
被罚没超6000万元
在听证会上,陈霄提出申辩意见,请求减轻处罚。
其中,陈霄认为自己实际盈利不足事先告知书认定3000余万元,资金成本、团队人员支出和红包打赏等应在计算盈利时予以扣除。陈霄认为自己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同时近两年因为各种原因经济情况不佳,压力较大,希望予以考虑。
经复核,证监会认为:针对陈霄所称盈利金额计算问题,违法所得由证券交易所进行计算得出,陈霄所主张的资金成本、团队人员支出和红包打赏等不在应予扣减的范围,违法所得金额计算无误。此外,处罚金额系综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等方面综合确定,审理过程中已经充分考虑了陈霄对于调查工作积极配合情况,已对陈霄的违法违规行为从轻处理。
综上,证监会对陈霄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证监会认为,陈霄控制使用142个证券账户采用连续交易手法操纵“牧高笛”等13只股票,获利30835992.35元。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陈霄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0835992.35元,并处以30835992.35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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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8 21:29

露馅了 没法演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