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不得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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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新规定,明确了不得减持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破发情形: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减持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中的任一日股票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的情况下,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2、破净情形:

在减持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中的任一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者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期末每股净资产的情况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3、分红不达标:

如果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或者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4、重大违法情形:

在公司涉及重大违法正在被立案调查或处罚后六个月内,或被交易所公开谴责后三个月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减持。

5、风险警示期间:

如果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在风险警示期间至相关事项确定之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减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