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基集团与茅台及五粮液签订新品特约经销协议及多份总经销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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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基集团(00886)$
银基集团控股有限公司(0886)欣然宣布,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银基贸易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深圳银基贸易」)已与本集团主要的供应商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贵州茅台」)签订了一份新产品的特约经销协议,与宜宾五粮液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宜宾五粮液」)分别签订了一份新产品的总经销协议及多份续新产品的总经销协议。

与贵州茅台新订立之产品的经销协议中将加入酱香型53度飞天茅台500毫升装(「产品一」)为特约经销产品,签订协议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七日,将每年续签一次。签订此协议一方面可为本集团现时经销的茅台系列酒添加新成员,丰富了该系列产品多选择,另一方面,「产品一」是贵州茅台最畅销产品之一,签订有关协议使本集团能进入销售此畅销产品的市场,具有战略意义。

与宜宾五粮液订立之新产品的总经销协议中将加入浓香型「五粮液•流金岁月」(「产品二」)为总经销产品,授权经销地点为全中国(但不包括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签订协议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一日,协议有效期由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一日至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二日止。产品二是本集团总经销宜宾五粮液的新产品,鼓型瓶包装,包括52度、45度(如有)及39度(如有),可为本集团引入新客源,有助开拓市场。

深圳银基贸易同时与宜宾五粮液续新其他产品的总经销协议。包括(i)浓香型「45度五粮液」(「产品三」),授权经销地点为全中国(但不包括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签订协议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协议有效期为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止; (ii)浓香型「68度五粮液」(「产品四」),授权经销地点为全中国(但不包括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签订协议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协议有效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止,(i)及(ii)的签订保证了本集团能继续取得畅销产品的可靠供应。续新产品亦包括(iii)酱香型「永福酱酒」系列酒(「产品五」),授权经销地点为全中国(但不包括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签订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六日,合同有效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三月二日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止。由于中国白酒消费者对酱酒的接受程度日渐提高,续签长期总经销产品协议有助本集团规划更精密及长远的推广及营销酱酒策略,进一步增加对本集团的销售贡献。

集团主席梁国兴先生表示:「银基于中国市场拥有完善的销售渠道及网络,我们在与贵州茅台合作数年后便取得其最畅销产品的经销权,标示了贵州茅台认同本集团分销其各类产品的能力,以及资源的投入。同时我们与宜宾五粮液续新产品三、产品四及产品五的总经销协议,标示了经过近廿年的紧密合作,宜宾五粮液满意本集团销售其各类产品的往绩及继续支持。订立产品二的总经销协议,是宜宾五粮液在原有的产品系列基础上,再次授权本集团总经销其一款52度及39度酒类产品,使本集团能覆盖宜宾五粮液的所有主要酒精度产品,为本集团未来的销售增长带来新动力。我们期望更好把握中国酒白酒市场未来发展趋势,积极丰富了本集团的产品系列,提升本集团未来的销售创造力,为股东带来更理想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