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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了几条可以很较容易实现,对投资者较好的建议,
第4条,允许证券从业者买卖股票,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就可以避免绝大多数内幕交易了,只需要限制极少数证券交易即可,这个需要和国际接轨。,哪怕不允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要鼓励从业者尤其是一线员工投资ETF 增加其专业投资能力,才能更好服务一般投资者
第5条,降低etf管理费率等,最多年化成本0.3%,尤其是规模来到500亿的,需要封顶。现在沪深300etf最大的接近2000亿,一年费用就是12亿,但基金公司却什么也没做哈。所以2亿封顶是合适的。对于规模小的可以费率更高。也就是etf费率需要同规模调整,设置封顶线
第6条,改变主动性基金重视年化收益率评判标准,改为累积收益额为主,年化收益率为辅。
衡量一个投资者的标准主要是看有没有赚钱,不是年化收益率
比如第一年我1万块赚了1万块,收益率100%,第二年加仓到10万亏20% 我合计亏损是1万,但收益率却是80% 年化40%的收益率,没有意义的哈
第8条,大幅度减少基金数量,市场上有多少个基金经理就有多少只主动性基金。现在基金数量是股票的数倍,我不晓得是方便了投资者还是在为难投资者。
第9条,完善融资融券制度,需要对融资客好一点,不要每隔几年就收割一批对资本市场贡献最大的融资客
第10条对合法野蛮收购人,好一些。现在的制度太过于保护原始大股东,对于收购方,尤其是通过二级市场收够一个公司的,太不友好了。个人觉得可以大幅度放宽举牌限制,但是不能短线交易,也就是你可以买,但不能买了又卖。中国近10多年都没有出现过,二级市场买入最终成功收够上市公司的,哪怕有都是在太少太少了。
第11条,更多鼓励上市公司回购注销股票的形式回报股东,代替分红为主的回报模式,这个也是美股的做法
对于国企比如四大行没法回购,因为用利润回购会把流通盘吃完,。所以国企的股东,比如中央汇金就是银行的最大股东,需要把每年分红的一定比例,比如20%到50%,通过购买宽基etf的形式,回报给市场。在没有出现数十年长牛的走势情况下不能卖出,这个每年可以给市场带来5000亿的增量资金。
第12条企业回购是上市公司的权利,不能有任何限制,哪怕股票涨上天了,也可以回购,美股也是这么做的,我们的是跌了才能回购

第15条,调整指数计算方法,在以分红为主的情况下,需要调整指数计算法,把分红收入算入指数增长,也就是全收益指数,并且作为我们的默认指数在行情软件里面显示。
16条,证券公司升级系统,禁止从业人员查看客户实时交易情况,只可盘后看延时数据,,证券公司员工查看客户交易情况分析客户交易情况是是有必要的,可以更好服务客户。但要禁止实时数据,防止证券公司员工跟单那些盈利情况较好的账户。查看实时情况需要特殊情况 报备公司和目的。其实很多公司都是只能看大概,无法看到客户实时买卖情况的和我们的股票账户月账单差不多。。只有极少数的可能看的到,并非很多投资者以为的,你得客户经理就能看得到你得实时买卖记录。当然排除少量公司可以
17如果不能同步取消港股通畸形的分红税等税收,逐步关停港股通,因为港股对于投资者,尤其是国内投资者是有不对等的歧视的。而且自从港股通开通后,大陆投资者输入了1万到2万亿的资金。但被埋了
19,给一般投资者做空对冲的的渠道,不需要融券,也不需直接股指期货(这两个都肯定不适合一般投资者的)
比如宽基指数的看空etf。
比如沪深300ETF看空etf.在有对冲的情况下,其实是可以减少市场出现类踩踏下跌风险的,
比如这次限制量化基金开空单,人家就只有卖出国票实物,反而导致微盘股的踩踏式下跌。恢复后,才起稳反弹。所以增加投资者对冲风险的渠道,肯定是可以减少市场波动的
做法就是投资者申购认购看空300etf. 然后基金公司拿去卖空不同期限的300股指期货。实现看空的效果,也可以适当配一点看空期权,多的钱用于货币基金投资标的,收取利息。而且最好没有杠杆,最多1.5倍杠杆。这条是很需要的,希望能尽快丰富
第20条,基金公司的ETF的年报里面需要公布其交易佣金费率,管理层能督导基金公司降低管理费率等,包括基金买卖股票的交易佣金。真正的让利投资。我晓得今年这条好像已经要求了,。精选了几条可以很较容易实现,对精选了几条可以很较容易实现,对精选了几条可以很较容易实现,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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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做不到全面接轨,就不要接轨,否则就是打着中国特殊论的旗号,搞摸石头过河,只会肥了利益集团!几十年来的经验,还不够让你清醒?这种认知能力,也敢玩股票?

02-20 08:59

降低港股通股息税是人心所向

你说的第一条就不现实:营业部可以看到客户持仓,咋解决?

分红不除权

这里面个人最期盼的是适合个人投资者购买的宽基看空ETF ,比如沪深300看空ETF 和中证1000看空ETF 杠杆方面如果能放1.5倍是最好的,但中国不适合更高倍率的资产,尤其是一般投资者,

02-20 13:07

你选这么多条用毛用,只要一条:规则不改,都是骗人的。目前当务之急应该先放开集体及个人诉讼。且上诉形式不能设置任何门槛,不能设置任何阻碍。ipo上市可以完全放开,前提是造假上市产业链上的所有人将终身追责,一旦查实按先个人后公司形式赔偿投资者,死掉的追两代,追责形式以责任人辈及一代子女辈承担,所有赔偿资金直接从个人资产中强制划拨,死掉的子女不承担连带责任只承担父辈不法所得的赔偿责任,活着的除了赔偿还必须追责,牢底坐穿。

限制利益集团,永远都不会错

02-20 07:43

应该鼓励分红回报投资者,而不是回购。不要啥都机械式照抄美国的,我们这是不收长期投资者红利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