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我是股东”——中小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活动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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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隆重推出"我是股东"——中小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系列活动。该活动于3月18日正式开通面向所有投资者的网络投票、报名和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以登录上交所投资者教育网站(网页链接),了解活动详情并进行投票。

       为进一步引导和规范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投资者树立股东意识,不断增强行使股东权利的主动性,树立理性投资、价值投资理念,上海证券交易所隆重推出"我是股东"——中小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系列活动。该活动于3月18日正式开通面向所有投资者的网络投票、报名和问题征集。

       活动有三大亮点。一是网络海选,这是全球首创由中小投资者投票产生调研走访上市公司并网络报名参与现场调研活动。投资者结合市场热点,通过上交所投资者教育网站(网页链接)对最想走访的沪市上市公司进行投票,根据网络海选得票数确定实地调研走访的上市公司,同时在投票投资者中,确定活动的最后参与名单。二是多维互动,在举办投资者与上市公司高管现场交流的同时,上交所还将借助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使非现场投资者也能实时参与到与上市公司的互动中,充分扩大投资者参与范围,切实提升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持续影响,一方面,上交所将持续开展多期活动,带领更多的投资者真正“走进”上市公司;另一方面,每次活动结束后,上交所将继续借助会员营业部、网站、电视、报刊等渠道,将每次走访活动、访谈、精彩问题及解答等,及时、动态向投资者反馈,形成多种形式的衍生内容与服务。

       在活动海报中,“我是股东”四字遒劲有力,代表了上交所对呼唤股东权利、推动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的信心和决心。活动logo主体部分为一只手掌,线条简明舒朗,寓意股东举起手掌,主动积极行使权利;logo底座为两本书,是以《证券法》和《公司法》为代表的股东权利法律条文,书本厚重敦实,寓意股东权利是法律赋予的神圣权利;手掌在上、书本在下,意味着股东权利的行使必当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同样,股东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不得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等,否则也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手掌大于书本,则表明“徒法不足以自行”,真正依法行使权利,才能让法律条文落地生根,发挥实效,不沦为一纸空文;手掌形似飞翔之鸟,不仅寓意万千投资者畅通与上市公司的沟通渠道,更是象征着展翅高飞和自由精神,寄托了上交所对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美好愿景;整个logo晶莹剔透,象征着上市公司着力提高公司治理质量、不断追求信息披露的及时透明,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息息相关,就在每一位投资者的周围。真正倾听投资者心声、反映投资者意愿,畅通投资者与上市公司的交流沟通,不断推动完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不仅是上市公司履行对投资者的责任,更是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一环。“我是股东”活动面向个人投资者进行网络投票、报名和问题征集,建立健全投资者与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管的面对面交流机制,真正倾听投资者心声、反映投资者意愿,真正将服务投资者理念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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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8 21:19

上交所活动

2013-03-18 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