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二代”郑驹接班后的杉杉股份:业绩颓势未改,因大股东占用资金及关联交易“秘而不宣”吃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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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负极龙头杉杉股份(600884.SH)护盘举动频频。继4月底完成上一轮回购计划后,6月启动新一轮斥资2亿元-4亿元的回购计划。从后续表现来看,股价短期内有提振效果(即6月7日—17日累计上涨10.55%)。不过此后,杉杉股份股价落入下行区间,7月9日,杉杉股份盘中一度创下7.37元/股的低点。

而在第二季度订单饱满,销量环比大幅增长,净利润环比改善显著的利好预期下,7月10日杉杉股份收7.57元/股,上涨0.93%。

只不过,单季度的“反弹”难以改变中报业绩大幅预降的事实。杉杉股份发布的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约为1500万元到2250万元,同比减少98.52%到97.78%。

证券之星注意到,负极材料和偏光片业务作为杉杉股份的核心业务,仍困在行业调整期中,产品价格均持续承压,行业盈利水平同比下降。

去年3月,在风波之中上台的郑驹,至今还未交出一份让17万中小股东满意的业绩成绩单。不仅如此,日前一张警示函将杉杉股份大股东占用资金及多起关联交易“秘而不宣”问题公之于众。

面对市场竞争加剧、需求疲软等不利因素,郑驹如何带领公司应对行业周期性调整带来的挑战以及补足内部管理和信披漏洞的短板,是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

Q2业绩止跌不改上半年预减趋势

据官网显示,杉杉股份1989创建于浙江宁波。公司服装业务起家,1999年转型进入锂电池材料领域,并成为国内第一家产业化负极材料企业。2021年,公司通过收购LG化学偏光片业务成为全球偏光片业务龙头,自此形成了“锂电池负极材料+偏光片”的双业务格局。

受益于新能源的发展,杉杉股份2021年业绩起飞: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7亿元,同比增长151.94%;归母净利润33.4亿元,同比暴增2320%。只不过,这样超高速增长的光景并不长。2022年,杉杉股份就增收不增利。

2023年2月10日,杉杉股份创始人、原董事长郑永刚因突发心脏病去世。同年3月,生于1991年的郑永刚之子郑驹成为杉杉股份新任董事长。

于风波之中上台的郑驹,将带领杉杉股份走向何方,自然备受瞩目。尴尬的是,郑驹的上任,未能挽救杉杉股份的业绩颓势。2023年,杉杉股份实现营业收入190.7亿元,同比下降12.13%;归母净利润7.65亿元,同比下降71.56%。

对于2023年业绩下滑,杉杉股份解释称,2023年在终端需求增速放缓、锂电池行业去库存的背景下,中游锂电池材料均面临供需关系阶段性失衡、产品价格下滑的重大挑战,受行业变动影响,公司负极材料业务和参股的正极材料业务产品价格及盈利均同比下滑;公司持续推进聚焦战略,加速剥离非核心业务和低效资产,非核心业务亏损以及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具体而言,2023年杉杉股份负极材料销售量为26.44万吨,销售量较2022年同比增加了44.55%,同时产量也同比增加了43.22%,但负极材料去年收入反而下滑了9.82%至72.67亿元。

销售价格下跌之惨,直观的反映到毛利率上。杉杉股份负极材料的毛利率在2023年跌到了11.77%,2021年负极材料的毛利率达28.62%。

作为杉杉股份的另一拳头产品,偏光片业务2023年表现同样不佳。去年公司偏光片销售了1.4亿平方米,偏光片的出货面积份额由2022年的30%提升至33%,持续保持全球第一,但该业务去年营业收入下跌了0.32%,毛利率同比减少7.18个百分点。

进入2024年,负极材料和偏光片产业同样是不容乐观。今年一季度,杉杉股份的营收和归母净利润均呈现加速下滑之势。单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7.52亿元,同比下降15.67%;归母净利润亏损0.73亿元,同比由盈转亏。

根据半年度业绩预告,杉杉股份预计2024年第二季度单季实现归母净利润为8828万元到 9578万元,实现扣非后净利润为8985万元到9810万元,相较一季度“触底回升”,但未能改变业绩预减的事实。

业绩预告中,杉杉股份表示,公司核心业务负极材料和偏光片业务所属行业仍处于行业调整期,产品价格均持续承压,行业盈利水平同比下降,受行业景气度变化影响,负极材料和偏光片业务净利润均同比下降。此外,公司持续推进聚焦战略,非核心业务剥离以及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去年同期出售了电解液业务部分股权,确认了约 2.44亿元投资收益,而本期没有此业务对应的投资收益。

因控股股东占用近18亿元未披露遭警示

业绩承压之外,杉杉股份在内控制度上执行不力。

杉杉股份6月27日晚间公告,日前公司收到了宁波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由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以及关联交易未审议和及时披露等问题,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监管警示函。

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杉杉股份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杉杉控股”)通过采购预付款、工程预付款等方式,累计占用公司资金17.88亿元。其中,2022年全年资金占用发生额8.3亿元,2023年全年发生额8.08亿元,2024年1-4月发生额1.5亿元。

根据公告,上述2022年资金占用利息、2023年、2024年占用款项及其利息,杉杉控股已于杉杉股份2023年年报出具前全部归还。但杉杉股份未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中披露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导致前述定期报告相关信息披露存在遗漏。

同时,杉杉股份还存在部分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及时对外披露的情形。根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年1月3日、2023年4月3日,杉杉股份先后付给关联方宁波化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5亿元和0.7亿元,分别作为购房预付款和购房税款,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杉杉股份未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也未按规定及时对外披露。

另外,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支付给关联方上海君盛通达置业有限公司6亿元作为购房预付款,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公司未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也未按规定及时对外披露。

宁波证监局表示,杉杉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对杉杉股份及公司董事长郑驹、董事、副总经理李凤凤、财务总监李克勤、董事会秘书陈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本文首发证券之星,作者|刘凤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