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物流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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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7月1日中创物流公开信息显示,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楚旭日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2019年4月16日,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募集资金净额91,929.63万元,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披露股票发行结果公告,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其中25,292.22万元用于沿海运输集散两用船舶购置项目,5,152.54万元用于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上述项目的计划使用周期均为3年,公司2019年4月上市,上述项目应当于2022年4月建设完毕。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公告称,拟将前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6年3月。公司在募投项目到期后未及时披露募投项目未按期完成建设的情况,也未履行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应审议程序,迟至2024年3月,上述项目延期方经相应决策程序审议通过。

处罚决定如下:

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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