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科新因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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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6月19日*ST科新公开信息显示,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连远锐、副总经理戴蓉、非独立董事黄海平因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2024年1月31日,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公司2023年年度营业收入为12,110.77万元到14,532.92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18,260.05万元到-14,640.94万元。2024年3月9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23年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前后的营业收入均为6,459.84万元到7,737.62万元,实现归母净利润为-18,656.92万元到-14,959.15万元。公司预计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触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本次业绩更正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本期公司装修装饰工程业务中供应商的部分采购内容存在“甲方指定”的情形,公司将该部分工程履约内容对应的收入按“净额法”进行核算,该账务处理事项对公司业绩预告中营业收入影响为减少3,643.25万元。二是本期公司对宝能系相关客户做出了“信用风险发生显著不利变化”的判断,经重新评估,认为对本期做出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的判断存在缺陷,对上述客户2023年全年营业收入均不进行确认,该账务处理事项对公司业绩预告中营业收入影响为减少1,441.64万元,对业绩预告中的净利润的影响为减少约288万元。三是根据会计准则,2023年末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的互联网广告业务采用净额法核算,该账务处理事项对公司业绩预告中营业收入影响为减少1,498.68万元。2024年4月29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10.24万元,实现归母净利润-17,064.90万元。上述情形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已于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处罚决定如下:

对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连远锐,时任财务总监黄海平,时任董事会秘书戴蓉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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