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长制药股东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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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6月13日步长制药公开信息显示,步长制药股东苏州联胜化学有限公司,杨伟、刘少鸾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截至2024年2月2日,苏州联胜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联胜)、刘少鸾、杨伟合计持有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长制药或公司)55,315,12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苏州联胜、刘少鸾、杨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2024年2月5日,刘少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80,000股股份。增持后,苏州联胜、刘少鸾、杨伟合计持股数量达到55,395,1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2024年3月7日,步长制药披露上述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主要股东权益变动事项影响公司股权结构及投资者预期。公司股东苏州联胜、刘少鸾、杨伟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累计达到5%时,未及时履行权益变动披露义务。

处罚决定如下:

对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苏州联胜化学有限公司、刘少鸾、杨伟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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