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B股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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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6月12日华电B股公开信息显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桦川协联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郎国民、冯荣、董凤亮、李西金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根据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2报告》等相关公告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说明材料显示,2020-2023年度,公司关联方桦川协联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通过代收代付薪酬的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合计130.45万元。其中,2020年度占用公司资金累计发生金额1.35万元,当年未偿还,年末余额1.35万元;2021年度占用公司资金累计发生金额9.54万元,当年偿还累计发生金额10.89万元,年末余额为0;2022年度占用公司资金累计发生金额4.06万元,当年偿还累计发生金额4.06万元,年末余额为0;2023年度占用公司资金累计发生金额115.5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方已归还前述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二、日常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根据公司披露的公告,2020年至2022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也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分别迟至2020年4月25日、2021年4月24日、2022年4月28日、才予以披露。后续,公司已就相关交易补充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

处罚决定如下:

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桦川协联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郎国民、董凤亮、时任总经理冯荣、时任董事会秘书兼总会计师李西金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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