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光电子因信息披露违规等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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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5月28日旭光电子公开信息显示,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卫东、总经理张纯、董事会秘书熊尚荣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2024年4月13日,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5月24日,公司披露收到四川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6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根据《警示函》查明的事实,公司2022年1月收购成都旭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旭瓷)8%的股权,同时以1,052.47万元向其增资,交易完成后对成都旭瓷的持股比例由35%上升为50.4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已对购买日之前持有的成都旭瓷35%的股权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认投资收益1,564.46万元。但公司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分别少计投资收益1,564.46万元。同时,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根据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司2022年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更正后的净利润较更正前的净利润增加98.37%、35.62%、22.38%。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对报告期内生产经营活动采取合理的会计处理方式,并保障定期报告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前期会计处理存在差错,导致多期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处罚决定如下:

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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