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星股份:公司在具备分红条件情况下,会充分考虑投资者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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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慈星股份(300307)05月20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董秘您好,贵司前五年均为分红,可否告知不分红原因及公司每年利润的投资方向。考虑到交易所新规,目前是否有考虑及时分红避免ST情况出现?

慈星股份董秘:您好,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重视投资者回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及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因合并报表年度未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监管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所以无法分红,不存在您说的ST情形,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请问公司今年分红不?另外公司订单饱和度如何?

慈星股份董秘:您好,公司在具备分红条件情况下,会充分考虑投资者回报,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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