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再出手!两家上市公司被立案,两家上市公司被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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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上市公司监管呈现日益趋严态势。上周末,又有五家公司“暴雷”。其中中核钛白的实际控制人王泽龙及其朋友洪浩炜、前董秘韩雨辰,以及中信证券海通证券、中信中证因违反股票转让限制、信息披露违法等问题,共计被罚没2.35亿元,其中王泽龙个人需承担1.33亿元的罚没款项。

此外,5月17日晚,佳云科技盛屯矿业相继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中泰化学公告称,收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股票简称由“中泰化学”变更为“ST中泰”。国瑞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4年5月21日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在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国瑞科技”变更为“ST瑞科”。

佳云科技盛屯矿业被立案调查

具体来看,5月17日晚间,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云科技”)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依据《立案告知书》,因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该公司立案。

佳云科技在公告中表示,目前,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该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次公告并未透露佳云科技因何触犯信披规定。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12月8日,佳云科技曾披露公告称,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显示,佳云科技信息披露环节存在多项问题。

具体来看,一是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及披露程序,未及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并购子公司出售事项。二是未及时完整披露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后续重要进展情况。

无独有偶,盛屯矿业公告称,5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据厦门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年至2022年期间,盛屯矿业在与有关客户开展钴湿法冶炼中间品销售业务中,货物交付给相关客户时控制权并未实质转移,公司在交付时即确认收入,会计处理不准确。

前述销售给客户的个别钴湿法冶炼中间品,公司一子公司购回用于生产,未予以合并抵销。前述事项导致公司2021年多确认收入35936.7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0.79%,多确认利润19372.14万元,占当年度利润总额的7.15%;2022年多确认收入8414.90万元,占当年度营业收入的0.33%,少确认利润总额13909.30万元,占当年度利润总额的18.20%。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有关财务信息不准确。

中泰化学、国瑞科技被ST

除了被立案调查的以外,还有上市公司被ST。

5月17日,中泰化学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5月17日收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中泰化学在2022年年报中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2021年年报、2022年年报中存在重大遗漏;案涉公司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披露的年报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相关债券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不准确。

新疆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相关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公司股票将于5月20日停牌一天,5月21日开市起复牌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中泰化学”变更为“ST中泰”,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5月19日,中泰化学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的更正。经审查,原公告中部分内容有误,更正后对杨江红的罚款金额由500万元更正为250万元。

19日,国瑞科技公告,5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42号),因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等,公司被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时任国瑞科技董事长郦几宁、时任国瑞科技总经理龚瑞良、时任国瑞科技副总经理陆国良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罚60万元;时任国瑞科技董事会秘书王东、时任国瑞科技财务总监任增强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罚50万元。

同日,国瑞科技公告,根据4月30日生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七)款规定以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第六条,深交所将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国瑞科技自5月20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5月21日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在5月21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国瑞科技”变更为“ST瑞科”。

严监管态势明显

此前不久,退市制度迎来改革。此次退市制度改革,进一步严格强制退市标准,对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财务类退市、交易类退市、规范类退市等四类退市指标优化完善,科学设置重大违法退市适用范围,严格没有投资价值公司认定标准,同时拓宽多元退出渠道。

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方面,调低财务造假触发退市的年限、金额和比例,即便达不到退市标准的,只要被行政处罚的,也要实施ST风险警示。

而从近期从严从快查办的恶性违法违规案件中,监管释放出强烈的“严监管”信号。证监会和交易所正大立体追责力度、严格退市标准等雷霆手段,严惩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资本市场“毒瘤”,切实维护市场诚信基础,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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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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