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能源连续两年增收不增利,百亿定增“落地难”,一年五起安全事故“敲警钟”

发布于: 雪球转发:0回复:0喜欢:0

自2019年登陆资本市场后,宝丰能源(600989.SH)五年来营收规模节节攀升,至2023年已逼近300亿大关。但公司盈利能力却并未随之提升,反而连续两年出现“增收不增利”现象,与营收增长态势形成背离。

此外,宝丰能源近年扩产步伐不停,募投项目等待资金之际,公司此前披露的百亿定增计划迟迟不能落地。筹资不利的情况之下,5月12日,宝丰能源公告披露,公司最近为其子公司提供了135亿元的担保。此次担保后,公司已为内蒙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已经达到215.22亿元,对外担保占净资产比重进一步攀升。

证券之星注意到,在定增项目推进不顺的同时,4月18日,宝丰能源旗下一甲醇厂突发爆炸,造成2人死亡、4人烧伤。同时在近一年中,宝丰能源被公布发生了至少5起安全生产事故,并且宝丰能源曾在答复上交所的有关问询中表示,自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宝丰能源及其子公司存在超过100项行政处罚,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行政处罚合计达90项。

业绩指标的下滑、融资计划的不顺以及安全事故的频发,无疑是给宝丰能源的经营和生产管理敲响了“警钟”。

连续两年增收不增利

宝丰能源成立于2005年,后于2019年5月16日公司主要业务是以煤替代石油生产高端化工产品,具体包括煤制烯烃、焦化、精细化工等。其中,煤制烯烃为宝丰能源的核心业务。

2023年年报显示,烯烃产品、焦化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48.59%和38.71%。其中,烯烃产品去年毛利率为30.25%,同比增加2.2个百分点;焦化产品毛利率为29.02%,毛利率同比减少了6.67个百分点。

业绩方面,2023年宝丰能源实现营业收入约291.36亿元,同比增加2.48%;归母净利润约56.51亿元,同比减少10.34%;基本每股收益0.77元,同比减少10.47%。

证券之星注意到,自2019年上市以来,宝丰能源营收规模持续增长,2019-2023年,分别实现营收135.68亿元、159.28亿元、233亿元、284.3亿元和291.36亿元。净利润则分别为38.02亿元、46.23亿元、70.7亿元、63.03亿元和56.51亿元。

可以看到,宝丰能源营收增速在前几年逐渐递增,其中2021、2022两年营收增速分别创下了46.29%和22.02%的不俗成绩,但在2023年增速只有2.48%,增势明显放缓。

同时,宝丰能源近两年的净利润增速均为负值,净利润规模也肉眼可见的从70亿降至50亿区间。

定增一波三折、今年新增百亿级担保

2023年4月20日,宝丰能源公告披露,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定增不超8亿股,募资不超过100亿元,用于全资子公司内蒙宝丰投资建设260万吨/年煤制烯烃和配套40万吨/年植入绿氢耦合制烯烃项目(一期)。

此后7月18日,宝丰能源发布公告称,上交所已受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

但在上述申请获受理后不久,同年7月28日,宝丰能源收到上交所出具的问询函。上交所对于其募投项目的必要性、产能规划合理性以及新增产能消化措施,还有融资规模与效益测算等提出问询。

证券之星注意到,在这份问询函中,上交所同样关注到了宝丰能源的经营情况,并就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收入与净利润波动趋势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波动趋势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大幅上涨,2023年一季度营业收入涨幅急剧收窄的原因,收入增长是否具有持续性,利润是否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进行了“灵魂拷问”。

事后来看,结合宝丰能源2023年营收增速下滑,净利润减少10%的情况,可以看出监管部门针对宝丰能源的经营情况的问询内容非常具有预见性。

尽管此后宝丰能源对上述问询内容进行了回复,但上述定增项目并未更多实质性进展,今年4月4日,宝丰能源发布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中称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随后4月19日下午,宝丰能源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显示,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这也预示着上述定增项目仍然需要一定时间才能落地。

值得一提的是,5月12日,宝丰能源公告披露,公司最近为其子公司——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子公司”)提供了135亿元的担保。

该内蒙子公司与多家银行办理了银团贷款业务,总融资金额为135亿元,签订了《银团贷款保证合同》,为内蒙子公司与上述银行发生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此次担保后,宝丰能源已为内蒙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已经达到215.22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5.85%。

近一年来安全事故频发

宝丰能源推进定增项目的时期内,公司曾发生多起安全事故,就在上个月的4月18日,宝丰能源子公司宁夏东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东毅环保”)20万吨/年焦炉气制甲醇装置发生转化气泄漏,在抢修过程中发生了闪燃事故。公司在公告中称,受本次事故影响的甲醇产能为20万吨/年,占公司甲醇总产能的3.4%,事故对该装置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影响很小。

同样是在今年1月31日,宝丰能源精细化工厂发生一起爆燃事故,造成现场邻近的2名巡检人员受轻伤。

据公开消息,该次事件发生部位为企业成品罐区蒽油储油槽,该储罐容积100立方米,储存介质为蒽油,初步判断事件原因为罐内蒸汽盘管破裂,导致罐内大量水蒸气突沸,超压撕裂罐顶西侧后随即发生闪爆、起火。

证券之星注意到,包括今年的两起事故,宝丰能源最近一年内已经出现了五次安全事故。2023年5月-2024年2月,宝丰能源发生了联合车间氮气泄露、正极材料项目物体打击、煤矿掘进队矸石片帮滑落等事故,上述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

值得一提的是,上交所在此前定增事项问询函中,同样提到了发行人存在较多行政处罚,涉及违规建设、安全生产、消防、环保等多个方面。

而根据宝丰能源的回复内容,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宝丰能源及其子公司存在116项行政处罚。而这上百项行政处罚主要原因集中在违反《煤矿安全规程》以及违反《安全生产法》。

可以看到,在宝丰能源计划定增之初,监管部门就已经在问询函中展现出了对于公司业绩情况、经营状况以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关注,而对于上述方面的关注也在随后的时间里证明了合理性和必要性。

宝丰能源定增融资计划不顺与业绩波动、安全问题是否存在直接关系?这一点不得而知。但盈利能力下滑和事故的频发,起码说明了上市公司在生产、管理和经营过程中仍有待改进,上述信号的出现,也应当让公司管理层重新审视企业在谋求快速增长的同时如何兼顾可持续性和安全性这一重要课堂。(本文首发证券之星,作者|赵子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