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域生态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证监会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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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5月9日天域生态公开信息显示,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2年3月,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增资的形式,向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之源)投资2.1亿元,获得聚之源35%股权,并于2022年7月完成工商变更。聚之源建设项目分两期完成,计划投产6,000吨。你公司投资时,项目一期2000吨产能已于2021年9月完成竣工验收,2022年3月正式投产;二期4000吨产能仅完成土建,预计2022年末开始试生产。聚之源一期项目投产后,主营产品实际产能仅343吨,远不及预期,且资金周转困难,经营持续亏损。二期项目仅完成了厂房土建和部分设备进场,2022年10月起已停工,出现明显的减值迹象。截至2022年末,你公司对聚之源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18,508.72万元。2022年11月,聚之源与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股份)签订《股权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丰元股份拟通过增资方式对聚之源进行投资。《框架协议》约定,丰元股份支付定金1亿元,预计持股35%,但未明确聚之源的估值及具体投资金额,且注明具体股权份额以后续正式签订的股权投资协议为准。你公司在2022年末减值测试时,以丰元股份对聚之源估值金额52,870万元为依据,按你公司对聚之源30.23%的持股比例(丰元股份入股后持股比例被稀释)测算可回收金额15,984.50万元,相应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524.22万元。经核查,丰元股份对聚之源的估值金额未经评估。由于对聚之源增资的估值逻辑存在分歧,丰元股份未与你公司、聚之源签订正式的股权投资协议。2023年6月,丰元股份发布公告称已终止对聚之源投资并要求退回订金。综上,丰元股份对聚之源的投资交易并未实现,不属于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信息。你公司将前述52,870万元估值结果作为计算聚之源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的依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导致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重新测算截至2022年12月31日聚之源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更正2022年年报相关信息,并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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