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交昂因信息披露违规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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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4月30日ST交昂公开信息显示,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曹毅、董事嵇霖、蒋高明、周传有、潘许冰因信息披露违规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2023年8月31日,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根据该公告,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11年度至2021年度及2022年度各季度相关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确认2011年度至2021年度对上海交大慧谷广场(上饶)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应付款;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昂立实业有限公司补提2020年度对权益法单位苏州兆元置地有限公司应收资金占用费;公司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仁恒医养管理有限公司补提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各季度企业所得税;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昂立久鼎典当有限公司补提2021年度当金减值准备;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交大昂立保健品有限公司补提2021年度合肥苏鲜生超市采购有限公司逾期商票及应收账款形成的坏账准备等。公告显示,上述追溯调整对公司2011年度至2021年度年度报告、2022年各季度财务报告造成了影响。其中,2021年年报中,公司调减了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4,609.33万元,占更正前金额的123.98%,更正后公司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由盈转亏;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公司调减了归母净利润380.36万元,占更正前金额的41.49%;2022年半年报中,公司调减了归母净利润638.1万元,占更正前金额的54.39%;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公司调减了归母净利润986.49万元,占更正前金额的26.69%。

处罚决定如下:

对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周传有,时任董事长(代董事会秘书)嵇霖,时任总裁蒋高明,时任财务总监潘许冰,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曹毅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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